司法厅应诉处与司法局监督办拒绝履职监督、包庇公证处违法违规、虚假栽赃的公证操作。其公证结果作为虚假诉讼的假证,妨害了司法秩序,祸乱了公民人格权利。
已严重涉嫌(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司法部、公安部)《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》中“公职人员协同虚假诉讼”、已造成恶劣后果的,具有加重处罚情节的刑事犯罪。
司法厅应诉处与司法局监督办拒绝履职监督、包庇公证处违法违规、虚假栽赃的公证操作。其公证结果作为虚假诉讼的假证,妨害了司法秩序,祸乱了公民人格权利。
已严重涉嫌(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司法部、公安部)《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》中“公职人员协同虚假诉讼”、已造成恶劣后果的,具有加重处罚情节的刑事犯罪。